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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外国税收免除

2014-03-16 14:58:27
外国税收抵免是以每个国家为基础提供的。其抵免额或者相当于所缴纳的外国税额,或者是依据该项纯外国来源所得按加拿大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税额,以二者之中的低者为限。其计算要求按每个国家的营业所得税和非营业所得税分别计算。未抵免的外国营业所得税额可向后结转3年和向前结转7年。对于来自外国关联公司的股息所得如何征税,另有特殊规定。在这样情况下,不允许外国税收抵免,但是,已缴纳的外国所得税在确定股息中的应税部分时要予以考虑。


公司分类出于加拿大的税收考虑,将公司划分为:


——-居民或非居民公司
    ——-股份上市后股份不上市公司。


居民公司是指其管理和控制总机构设在加拿大的公司。不过,如果满足下述条件的公司也被认定是居民公司:


于1965年4月26日之后在加拿大组建。
于1965年4月26日之前或之后作为居民公司在加拿大组建或在加拿大从事经营活动。


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区别是重要的,因为居民公司须按照它们来自世界范围的所得纳税,而非居民公司则仅仅根据它们在加拿大的所得纳税。


居民公司又可划分为股份上市公司和股份不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是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及这些公司的子公司,其他公司,包括外国股份上市公司的子公司,都属于股份不上市公司。


由加拿大人至少控制了50%股份的股份不上市公司,可以获得“小规模经营扣除”待遇。


特殊的退税规定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公司。所有的股份不上市公司,以及由个人或有关的个人集团所控制的股份上市公司,其来自其他加拿大公司的股息都能得到25%的股息所得税退税。来自受控公司或来自持有10%或更高股份公司的大部分股息,也享有25%的免税待遇。此外,加拿大人控制的股份不上市公司还可将其数额相当于投资所得20%的部分联邦税计人退税帐户中。退税款由公司按支付给股东的每4加元应税股息可认得1加元退税的比例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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