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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移民项目


获得热门海外目的地的永久居留身份对许多中国人而言非常有吸引力。然而,其中大多数的目的地申请程序和法律规定冗长而艰巨。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的塞浦路斯为您提供了一个简单而有效地获得居留身份的机会。 2012年8月,塞浦路斯政府推出新的立法,根据外国人和移民法第105章,第6(2)条规定,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可获得塞浦路斯的无限期居留许可证,而仅需短短两个月的时间!该许可证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整个家庭均有效,包括年满18岁的受供养子女。此外,整个程序非常简单,甚至可以通过您的律师进行,而不需要您亲自到访塞岛。帕菲利亚愿意协助客户进行此程序,也可向客户推荐很多独立律师。 

获得6(2)类移民许可的法律要求(快速程序): 

1. 购买房产
关键标准是购买价值300,000欧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不动产。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表以及销售合同和至少已支付200,000欧元(不含增值税)的证明。此外,该销售合同必须已提交至塞浦路斯土地统计局注册登记。 
2. 年收入及存款
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份声明,证明其有一份有保障的年收入,年收入需是来自塞浦路斯以外的合法来源。每名申请人的最低年收入是30,000欧元,每名受养人另增加5,000元欧元。此外,按规定申请人还须提供一份银行存单,表明其在一个塞浦路斯的银行账户内有最低30,000欧元的3年定期存款。 
3. 意向声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份正式声明,确认他/她不打算在塞浦路斯工作或从事任何形式的业务。 
4. 所需文件
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刑事记录证书(原籍国签发),医疗保险证明,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其他需提交文件有一份个人简历(简历)及护照复印件(有效期至少2年)。 

程序
1. 申请人应向民事登记和移民部或向各区民政事务处提交M.67表格,可本人亲自到场,也可通过邮寄或代理人方式。申请人不必亲自到场,可由律师代办手续。
2. 该申请将由民事登记和移民部审查, 再通过内政部常任秘书长提交给内政部长,由其做出决定。通常此类别许可证不需要个人面试。
3. 内政部会将决定通过民事登记和移民部通知申请人/代理人。
4. 申请的审查期仅需二个月!
5.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必须在一年内到访塞浦路斯以取得实际许可证和护照加盖。为方便起见,护照可以转发给您在塞浦路斯的法律代表加盖。
6. 如申请人及其受养人至少每两年到访一次塞浦路斯,移民许可证不会被取消。


塞浦路斯是唯一的使非欧盟国家公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通过这么简单的标准就能获得永久居留的欧盟国家。事实已经证明,只要符合上述标准,您的居留权将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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